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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会保险稽核监督检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0722-2024FE1319SZF-2
  • 发布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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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2024年社会保险稽核监督检查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远东招标深圳()”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2024FE1319SZF-2

2.项目名称:2024年社会保险稽核监督检查

3.预算金额(支付上限):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年

4.最高限价(投标单价):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家

5.采购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为增强用人单位依法参保意识,规范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需借助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技能对我市部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7.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或者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甲方不再续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同时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及其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分所与总所只能选择一家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为线上。获取方式指引:

点击《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非电子交易平台之会员登记信息)【还没有用户名的投标参与人点击“供应商登记”,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激活需等待约10分钟)后再点击相关《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扫码缴费→缴款成功后下载标书。

3.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数据文档)费用。

咨询电话:0755-83629832、82078919转101、121   e-Mail: [email protected]

投标人须知与用户需求查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路锦峰大厦22楼-远东开评标中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1)现场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之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E远东招标公司,收件人:李工,联系电话:0755-82077536-109。为避免快递未按时送达,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的,应确保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8时00分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代表签收的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香港2023最新饮料大全开评标室。

4.开标现场及观摩开标仪式:本项目开标仪式采用线上方式,邀请参与投标供应商于开标时间通过在线视音频观摩开标仪式。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向申请在线视音频观摩开标仪式的其他人员发出观摩邀请。

参与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按要求登录指定系统、并将各自的用户名称修改为各自机构名称。未准时(在开标时间前)或逾时登录指定会议系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观摩开标仪式。

其它事项详见《在线视音频会议系统专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www.szzfc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http://zfcg.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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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10分;技术部分40分;商务部分5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55-88123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招标(采购)文件》获取咨询)0755-83629806、82078819、83629816

(其他咨询)0755-82078819、82077364转101

传  真:0755-82077519

邮  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王工

电 话:0755-82077536转109、103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